冤亲债主的干扰案例具体步骤?_ 法官王永军颠倒黑白 逝者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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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王永军颠倒黑白 逝者死不瞑目
  死者家属反映, 原告张梅的丈夫与2008年7月30号在工地去世,此事2008年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受理后移交该法院执行局执行,主办人:王永军法官。7年了,案件未得到解决。2014年1月10号死者家属针对执行情况展开调查。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
  1. 7年来王永军法官利用职务之便放走了一次又一次执行机会。
  2. 叶县法院王永军法官向所主管的多名案件原告索要钱财不开收据不了了之。
  3. 法院王永军法官2012年秋季故意放走执行款,并帮助被告出谋划策.偷梁换柱。
  4. 叶县法院王永军法官从2012年秋季至2014年1月份一直对原告隐瞒事实真相。
  以上问题原告与2014年2月17日上午将相关材料录音证据等提交给叶县法院院长徐合林。法院表示“这是他们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立马组织人员解决该问题,该处分的处分,该追回钱款的追回。”截至发稿时间,2个多月过去了死者家属等到的结果却是:“法院方面还正在研究,”
  事实与理由
  1. 2008年11月,叶县人民法院就原告张梅,被告李占军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决结果是被告李占军支付原告79740.25元赔款,并与2009年2月移交叶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主管人为执行局王永军。
  2. 法院判定后,被告李占军并未及时作出赔款。2010年法院冻结了被告李占军在龚店乡台刘村的修路款,并告知原告张梅“等被告来法院签字时,法院将对被告进行逮捕并把冻结款全部给原告张梅。”结果是法院并没有逮捕被告李占军,张梅只拿到部分冻结款。随后在原告的再三追问下,执行局王永军称“被告来签字时找了法院的一位领导说情,并请他们吃饭还送了礼品。为了面子所以没有逮捕被告李占军并且把部分执行款又给了李占军。”
  3. 2011年执行局王永军打电话给原告说“需要2000元经费”后此款既无下落又无收据,不了了之。(2009年原告已经给法院交过执行费了,有票据。)
  4. 自2009年至今,六年来,原告多次到法院找到王永军问执行情况,王永军给的回答是“找不到被告李占军,现在唯一希望是被告家农田将来一旦赔偿,(叶县化工盐产业集聚区对此处进行开发)赔偿款到账,村里必须协助法院暂扣此赔偿款。村干部如不协助,法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对该村下达的有协助执行相关文件)。事实上,村里面并没有协助法院暂扣此赔偿款,法院也没有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 原告至今等待法院针对其判决作出相应行为,但事实是至今未果。直到原告在2014年1月10号下午2:30主动找法院问执行进展时。执行局王永军法官回答“土地还未开发。”随后原告张梅及家属主动深入被告李占军村庄(叶县龚店乡常李村)进行调查。实情让原告张梅及家属大吃一惊。早在2012年秋季,被告李占军的农田赔偿款就已经到村里,当时法院执行局的李国辉局长和执行局王永军法官一起到村里执行此赔偿款而未告知原告张梅,此次法院秘密行动是为了另一个涉及本案被告的案件。在另一案件中,李占军应支付李全兴1.8万多元人民币。村支书不配合此工作,法院给村支书施加压力,商定的结果是“只要村支书把另一原告李全兴的1.8万元支付出来,法院将不追究村支书责任,涉及到的相关案件(本案)也暂且不管。
  一切事实证明,执行局王永军法官隐瞒事实真相,暗箱操作,使案件至今未果。
  原告张梅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4年4月18日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君掌盛无边,刹那成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