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真的需要被取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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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各位朋友,我不是专家,也不是教授,更没有经济背景和政治背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
  刚刚看了钮文新同志的一篇博文“取缔余额宝”,看过之后感想很大,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在这里想表达一下个人的想法。
  首先钮文新同志的出发点就是一个错误,不是余额宝的出现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是互联网的崛起给传统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民营企业的崛起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更是新型企业的出现给垄断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新形势的趋势下,传统的行业必然会经历转型和进步,垄断行业也必然在竞争中得到更大的发展和创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钮文新同志说:“余额宝哪里只是冲击银行?它所冲击的是中国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冲击的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安全。”前面我还是比较认同的,余额宝冲击的肯定不只是银行,但是后面我不敢苟同。钮文新所指的社会融资成本更像是以前的融资成本,传统的融资成本,而中国的经济安全也只是在原有的政策体系之内。而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买单人,只里面的贷款客户我想很多人都知道指的是哪些贷款客户。
  钮文新同志说:“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那么银行是趴在哪里的“吸血鬼”呢?他们真的就没有创造价值吗?他们真的是在拉高全社会的经济成本吗?我个人认为他们所创造出来的价值在未来要远远的高于银行所创造的价值,他们所拉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也只是在当前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经济的背景之下。
  钮文新同志说:“我们都指责商业银行暴利,但银行毕竟是通过经营贷款风险之后才获得的风险收益;但余额宝呐?它们睡着觉就可以从240亿元的收益中分走80亿元,而且风险比打劫还小,这难道不是暴利?我看更像是“暴力”。”我想钮文新同志的思想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至少从当前的社会构架上来看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当前社会的金融主体还是各大国有银行,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大越来越快,今天银行的很多业务谁知道明天谁在做,谁做的好呢?例如民营银行的开放,互联网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成长,互联网的技术大大降低成本来看,银行更大的危险不是当前被分走的80亿,而是如何在市场环境中发挥自己的优势,更快速的进步起来,这才是银行家们该思考的问题。如果说今天被余额宝分走的80亿能够把银行家们彻底的敲醒,那么在未来的市场环境中,或许银行家们可能会创造出几个240亿。
  钮文新同志说:“我当然反对银行暴利,但消除银行暴利必须是还利给中国实业企业,而不是分配给“金融寄生虫”。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谁听说日本允许余额宝的出现。我想,对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对于任何一个还有些智商的金融监管者而言,都应当旗帜鲜明地抑制余额宝。因为它严重干扰了利率市场,严重干扰银行流动性,严重拉高实业企业融资成本,从而加剧金融和实业之间的恶性循环,严重威胁中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帽子,难道说银行不能给中国实业企业很大的帮助是因为余额宝的出现吗?余额宝在短期内确实对实业企业的融资成本带来了提升,也确实干扰了利率市场,干扰了银行的流动性,但是中国几十年的金融经济安全体系会这么的脆弱吗?还是说您更不愿意看到中国经济安全体系的改革呢?我想不是“对于任何一个还有些智商的金融监管者而言,都应当旗帜鲜明地抑制余额宝。”而是对于任何一个还有些智商的金融家而言,都应当旗帜鲜明地来完善中国经济的安全体系才对。
  钮文新同志说“现在,银行被迫加入“发宝”行列,但它们一定心存忌惮。因为,它们不像余额宝,余额宝只是寄生虫,而不是钱的经营者,所以它们喝起血来可以无所顾忌;但银行行吗?银行是钱的最终经营者,存款成本上升1个BP就意味上亿元的利润损失。所以,它们玩得起吗?很多人痛恨银行,恨不得它们全都死去,但我告诉你:银行死了,余额宝也必死无疑;银行风险增加,余额宝同样风险巨大;更重要的是,银行死了,中国经济将崩溃。”银行是应该心存忌惮,但是他所应该忌惮的不是余额宝,而是市场环境。银行和余额宝是裙带关系,中国的金融监管也是在一步一步的严格控制着,来衡量余额宝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余额宝的出现,只是打破了原有的规则,让很多已经习惯了原有规则的人不知所措,银行的利润在流失这是不得不去面对的现实,但是真的抑制余额宝就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吗?情况未必使然吧,毕竟市场的根本是需求。余额宝所体现的,就是被禁锢已久的社会需求,我个人认为当社会需求充分暴露在市场竞争下面的时候,社会进步的机会可能会比退步的机会更大一些吧。
  钮文新同志说:“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基本属于脑残,居然对余额宝这样的典型“金融寄生虫”无动于衷,把余额宝纳入监管到底是要保护它,还是真要监管它?它们美其名曰:怕干扰金融创新。我请问:中国金融创新有没有标准?应当鼓励怎样的创新?抑制和取缔怎样的创新?我认为,在央行大脑中根本就没有标准。那好,我告诉你,一切可以提高实业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的金融创新,才是我们应当鼓励的,才是符合中央关于“金融必须为实体经济服务”原则的。除此之外,一切金融自我循环,并暴力吞噬社会财富的暴利行为都应当被列入取缔清单。”这个我想只是钮文新同志个人的片面理解,但是从这个片面的理解当中,我们很容易发现钮文新同志对金融创新理解的局限性,我个人很支持中国监管机构,至少他们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情,现在说金融创新的具体标准还为时尚早,但是至少必须有四个字,那就是“利国利民”抛开这四个字,一切都是扯淡。然后具体的标准我们只能一步一步的去完善它,不对的地方,坚决要改,对的地方,争取更大的发挥空间,这样才是真正的改革。所以钮文新同志还是需要冷静,客观的来对待一些新鲜事物,而不应该带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批判性的观点出发,或许您的标准只是代表一小部分团体标出来的准。
  钮文新同志说:“请问:按此原则,余额宝是不是该被取缔?我认为,这样的金融行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而言,都该是不被容忍的“邪恶金融”行为。那为什么中国在容忍?为什么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出现余额宝?
  毫无疑问,我的主张就是取缔余额宝,还中国以正常的金融秩序。”
  钮文新同志说的很对,“邪恶金融”不是不能被容忍,而是应该坚决的铲除。但是钮文新同志却把一个至少现在来说利国利民的金融创新给扣上了一顶“邪恶金融”的大帽子是不是太草率了一些。难道按照钮文新同志的理解来说,世界上所有新出现的创新产业都是不好的,邪恶的,或者是害国害民的?那么世界的发展从何而来,世界的进步从何而来?人类的文明从何而来呢?
  所以在这里,我认为钮文新同志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的话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不应该带有主观上的偏见,更不应该只注重一小部分集团的利益而抛弃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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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君掌盛无边,刹那成永恒。